電子郵件最佳實務不應與電子郵件「常見實務」混淆

重要的是不要將電子郵件行銷最佳實踐和一般電子郵件最佳實踐與電子郵件「常見實踐」混為一談。事實上,這可能是一個非常危險的滑坡,將您的電子郵件送達率以及您的電子郵件聲譽固定在其上。事實上,在某個時間點,有一種迷因在暗示,「遵循電子郵件行銷的常見做法很重要」。不,不,不!如果認為最佳實踐並不是真正的最佳實踐,而只是“通用實踐”,則將它們簡化為“不一定需要”的實踐。

它還表明,其他人所做的常見做法是可以接受的做法,而我們都知道它們通常不是可接受的做法。舉個例子:許多電子郵件發件人仍然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將人們添加到他們的郵件列表中,有些人甚至購買電子郵件地址列表,這表明這是一種「常見」做法。但是,這樣做是絕對不能接受的,也絕對不是最佳實務。事實上,這是一種「最糟糕的做法」。

因此,請不要誤會:對於那些接收

和發送您的電子郵件的人而言,絕對有“最佳實踐”,如果您希望他們接受並發送您的電子郵件,他們希望您遵循這些做法。

還有其他「常見實踐」根本不 全球數據中的海外華人 是最佳實踐。例如,令人驚訝(事實上令人震驚)的是,其他合法的電子郵件發送者不會從其郵件清單中刪除及時退回的電子郵件地址(如果有的話)。

然而,任何認為刪除跳出地址是「好事」而不是最佳實踐的人都大錯特錯了。他們也會同樣錯誤地認為他們可以忽略它作為最佳實踐而不必承受後果。

特殊數據

將最終被公認為最佳實踐的做法(例如使

用確認或雙重選擇加入、負責任的退回處理以及從請求取消訂閱的列表中立即刪除)減少為似乎沒有那麼權威的做法(“常見做法”) ” )可能會 充分利用 LinkedIn 群組的 5 種方法 讓寄件者對不做這些事情感覺更好,但這並沒有改變它們是電子郵件行業普遍接受的最佳實踐,特別是收件匣提供者、ISP 和垃圾郵件過濾器等電子郵件接收者,因為,最好做法。

這一切都意味著,如果您選擇不遵循這些最佳實踐,那麼請警告寄件者。您可能會僥倖逃脫,但您更有可能發現您的電子郵件開始越來越頻繁地進入垃圾資料夾。

當這種情況發生時,當ISP 要求提供證據 喬丹20號 證明訂閱者抱怨您向他們發送垃圾郵件時,他們確實訂閱了(這就是COI 確實派上用場的地方),或者當收件匣提供者告訴您,您因繼續發送而被騷擾時向退回的地址發送電子郵件,請嘗試回复“但這些只是常見做法,而不是最佳做法。”

然後讓我們知道它對您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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